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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不能按時交業主怎麼辦?

近日,創鴻城轉手的事情讓創鴻城的業主們很鬧心,原本上個月就能收的樓,如今被告知要延期到明年1月。一位銷售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,現在廣州中融投資集團已經接手該項目,項目爛尾的可能性等於零,但是建設進度明顯會受到影響。臨近年底是開發商交房的高峰期,但從近兩年的實際情況來看,不少樓盤都出現過延遲交樓的現象,那麼遇到延遲交樓業主該怎麼辦?要求索賠的金額有何法律宜蘭縣車貸依據?記者咨詢瞭相關律師。

開發商:預計按萬分之五賠償

“事情到瞭這個地步,隻能順其自然,但我更關心的是該如何向開發商索賠。”去年以12000元/㎡價格購入南海創鴻城某公寓的桂城居民張紅妹對記者說。創鴻城銷售中心黃經理告訴記者,由於開發商在與業主的合同中約定瞭:“如推遲交樓,每推遲一日按物業價值的萬分之五陪償”。因此如果是100萬元的房子,每推遲一日將可得到500元的賠償。

佛山市至高律師事務所的倫律師向記者表示,交樓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,業主按合同約定交樓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益。收樓日期可提早不可推遲。若實際交樓日期超過瞭合同上約定的收樓日期,可考慮向開發商按合同索賠。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樓,一般按購買該商住產品的簽約合同上約定的條款執行。如果條款沒有詳細約定,就按照《物權法》,並參照以往年份的判例執行。物業價值如何定,一般按購房金額定;同時情況由房產評估公司來定。也有開發商與業主約定陪償金額。

“我記得我是在2010年買的房,本來規定一年後收樓,後來遲瞭5個月。”2010年,在禪城工作的洪先生在禪城東北平北岸買瞭一套房,也同樣遇到開發商遲交樓的情況。“由於事先沒有約定遲交樓如何賠償,雙方通過協議商討瞭賠償事宜。後來每戶賠償三千多元瞭結這項糾紛。”因此倫律師建議,市民最好在簽合同時就看清是否有延遲交樓的賠償條款。

律師:個別情況開發商可以不賠償

倫律師說,以下特例,開發商可以不賠償:一是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。比如,項目附近出現地震、地陷,意外爆炸事故、政府突然在附近區域大新竹縣汽車貸款貸款規模修改道路、市政規劃等,開發商延期交房,不用額外賠償,但可以重新約定交樓事宜。二是若購房者在接到收樓通知之後,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,從法律角度來說,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傢使用,買傢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。倫律師說,創鴻城如果以樓盤轉手為由推遲交樓,不屬於“不可抗力”,不能逃脫相應的賠償業主的責任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fs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11-21/09085941366389507148860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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